和合承德网讯(记者代英健)“你好,我要交执行款,现在就要交,能告诉我怎么办理吗?”近日,平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一通来自被执行人的电话,对方急切地表示要立即交纳执行款。

被执行人宋某某与其前妻刘某于2012年协议离婚,按协议约定,宋某某应每年支付其女儿抚养费4000元,但离婚后,宋某某一直没有支付抚养费。2016年,其女儿向平泉法院起诉,不仅要求宋某某支付拖欠的扶养费累计1.6万元,还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判决支持了宋某某女儿的请求,将抚养费增加到每年4200元。

然而,宋某某在向法院交纳3500元后,为了躲避支付抚养费,更换了手机号码,跑到外地打工。执行人员到其老家走访时,通过网络查控等手段,一直找不到宋某某踪迹。在多次寻找宋某某无果后,平泉市执行局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时隔8年,宋某某突然主动联系法院要交纳扶养费,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期间宋某某一直在广州打工,因再婚想贷款买房,却发现自己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法办理贷款手续。于是,近日,宋某某不仅支付了之前拖欠的扶养费,还一次性支付了女儿至18岁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