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邢璐瑶)兴隆县落实各项保障举措,筑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托住民生底线,救助民生急难,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兜底保障工作。

扎实开展城乡低保保障工作。该县严格落实“单人保”“渐退期”“刚性支出扣除”“就业成本扣除”等政策,科学认定低保对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因病、因学、因残、困难老人等特殊群体纳入保障范围。2021年新增农村低保1152户1359人,新增城镇低保30户36人,全县现有城乡低保10593户13577人,累计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4277万元。

有序开展特困供养工作。该县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作用。该县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的、过渡性的救助。2021年实施临时救助799户,发放救助金409.29万元。

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作用。该县社会救助基金会重点对在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后,基本生活依然困难的防贫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启用社会救助基金实施救助。2021年6月召开爱心企业人士募捐活动,8家爱心企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分别向兴隆县社会救助基金会捐赠资金1万元,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兴隆县社会救助基金会对10户困难家庭实施爱心救助,救助资金每户3000元。

积极开展孝心养老工作。该县继续开展孝心养老工作,对65周岁以上的农村防贫监测对象、建档立卡贫困老人(病残老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和困难边缘群体老人,子女按要求交纳“孝心款”的,按比例给予每位老人不超过360元的孝心养老补贴。

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该县加强对低保、特困供养、高龄失能老人等人员的信息核对,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2021年新认定困难残疾人485人、重度残疾人292人;为5068人发放困难生活补贴405.02万元,为4048人发放重度护理补贴294.34万元。

2021年,全县现有城乡低保10593户13577人,累计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42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