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钒电解液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钒电解液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承德市双滦区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工程概要:总投资3646.06万元,新建钒电解液生产厂房,建设内容涵盖溶解除杂、酸化转型、还原溶解、多级过滤、电化学还原、自动罐装、尾气处理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钒电解液产能5000m3/年。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东峻    电话:0314-4079018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pXfjlwxlJOXn6buLk1B4A 

提取码:1234  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钒电解液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314-4079018,邮箱:wudongjun@hbisco.com)。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