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徐微微,通讯员李野)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待遇,落实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将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为2000元。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含京津冀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在职人员医保统筹基金住院支付比例按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提高到93%、90%、85%,退休人员医保统筹基金住院支付比例按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提高到96%、93%、88%。医保统筹基金住院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96%。

《通知》还统一了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并新增了部分病种,门诊慢性病增加到25种,门诊特殊病增加到13种。同时,对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顺产补助2000元、难产补助3000元、剖宫产补助400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顺产补助1000元、难产补助1500元、剖宫产补助2500元。此次政策调整已于1月1日开始执行。